十二因緣法 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 汝當諦聽!我當依過去諸佛說十二因緣法。 無明緣行、行緣識、識緣名色、名色緣六入、六入緣觸、觸緣受、受緣愛、愛緣取、取緣有、有緣生、生緣老死憂悲苦惱。 無明滅即行滅、行滅即識滅、識滅即名色滅、名色滅即六入滅、六入滅即觸滅、觸滅即受滅、受滅即愛滅、愛滅即取滅、取滅即有滅、有滅即生滅、生滅即老死憂悲苦惱滅。 顛倒當知!一切眾生不能見於十二因緣,是故輪轉生死苦趣。 若有人見十二因緣者,即是見法。見法者即是見佛,見佛者即是佛性。 何以故?一切諸佛以此為性。 汝今得聞,我說此十二因緣,汝今以得佛性清淨,堪為法器,我當為汝說一實道,汝當思惟,守護一念。 一念者;謂菩提心。菩提心者,名曰:大乘。諸佛菩薩為眾生故,分別說三。 汝當念念常懃守護是菩提心,勿令忘失。 縱有融資五陰四蛇,三毒六賊,一切諸魔來所侵嬈,終不能變是菩提心。 因獲如是菩提心故!身如金剛,心如虛空,難可沮壞。 因不壞故!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 因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!常、樂、我、淨,具足而有。 爾時普光正見如來復告顛倒:我已為汝說十二因緣竟,更為汝說六波羅密,汝當受持。 般若波羅密、禪波羅密、毗梨耶波羅密、羼提波羅密、尸波羅密、檀波羅密。此六波羅密,汝當受持,復次為汝,說過去諸佛,成佛之偈。 而說偈言:諸行無常,是生滅法。生滅滅已,寂滅為樂。 ◎十二因緣法 十二因緣法,三世而輪迴。 過去世「二因」─無明、行業。 現在世「五果」─識、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。 現在世「三因」─愛、取、有。 未來世「二果」─生(苦)、老死。 註解一,「三世」: (一)  過去世:即是累生累當鋪世。不是單指前一世而已。 (二)  現在世:即是當下世。也就是現在這一世。 (三)  未來世:即是下一次輪迴之世。 註解二,「十二因緣輪迴的順序」: (一)  無明:即是迷惘、無知。不知苦、集、滅、道。 (二)  行業:行,即是行為,也就是所做所為。業,即是善、惡。 (三)  識:即是父精母血結合受胎時,魂投胎而產生生命時。「心識」,即是開始於受胎一到二個月。 (四)  名色:名,即是無形的靈投入,產生了靈魂。色,即是有形的肉體開始成形。「靈魂和肉體」,即是開始於受胎三到五個月。 (五)  六處:即六根。亦為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的形成。開始於受胎六到九個月。 (六)  觸:即是觸感。離開母體降生為人,從一歲至三歲時,對一切物都是用身體的觸感來分別。 莊臣(七)  受:即是感受。從四歲至六歲的這段時間,都是用感受的方法去了解一切的事、物。從七歲至十歲這段時間,才開始接受後天的教育,了解是非對錯的分別。 (八)  愛:即是欲愛(貪)、有愛(喜歡)、無愛(不喜歡)。從十一歲以後就已接受後天的教育,因而被教育成對事、物的喜愛或是不喜愛。 (九) 取:即是獲得。從成年以後,就開始追求獲得名、利、權。 (十) 有:即是佔有、執著。從「自我」的觀念,想佔有一切的事、物。(亦即這是我的) (十一)  生:即是苦。又一次降生在苦海。(即是六道) (十二) 老死:即是下一次的輪迴。在大自然的法則,有生必有死,這是無法改變的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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